京建发〔2024〕488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

   2025-05-03 00
核心提示:京建发〔2024〕488号各有关单位: 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,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将有

京建发〔2024〕488号

各有关单位:

 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,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。

  二、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、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,按照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)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三、本市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。

  本《通知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





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

  北京市财政局

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

  2024年11月18日   



 
 
更多>同类维修知识
推荐图文
推荐维修知识
点击排行
网站首页  |  关于我们  |  联系方式  |  用户协议  |  隐私政策  |  网站留言